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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s金沙班主任工作条例

2016年07月18日 08:55 李俊恒 点击:[]

第四稿(征求意见稿)
第一章   
第一条 班主任是由js金沙聘任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负责员工班级建设最基层的管理者,是学校及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,是指导员工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的导师。
第二条 为保证班主任工作制度化、科学化,切实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,帮助员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及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,实行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章 班主任的设置
第三条 班主任队伍由专、兼职人员组成。兼职班主任可从基础课教师、专业课教师和专职政工、行政干部中选拔;专职班主任可以直接从高年级优秀本科生中选任,也可以由其他教师脱岗一定时期担任。班主任人选由各系推荐,经各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聘任,并将聘任结果报学校员工工作部备案。多年从事专职班主任工作者,根据工作需要,学院批准,可以流动到其他工作岗位。每一届班主任任期原则上任满三年或四年。
第四条 按学院自然班级和专业设置班主任。原则上每个员工班级(60人及60人以下)设置一名班主任。
第五条 班主任工作是青年教师基层锻炼的一条重要途径,刚毕业到学校工作的青年教师,必须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,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基层锻炼任务,考核不合格者作缓聘、待聘或解聘处理。
第三章  班主任工作职责
第六条 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执行校(院)党政的各项决定,组织和指导员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学好政治理论课和德育课,参加并指导员工的社会实践、生产劳动和班级的形势政策的学习。
第七条  在辅导员和团委书记的指导下,全面负责员工班级日常思想政治工作,根据校(院)统一安排,制定班级政治学习计划并进行必需的辅导,组织落实和考核检查,并结合形势对员工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教育工作,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开展理想、纪律、基础文明、民主与法制、劳动观点等教育,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思想教育,引导员工严格遵守纪律,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第八条  在辅导员和团委书记的指导下,认真做好员工班级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每学期员工个人素质综合测评工作,协助学校做好发放助学金或评定奖学金、推优工作和贷款工作以及特困和贫困员工的认定工作;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工作;对员工免修、降级、休学、复学和转学等提出意见;对员工中出现违纪行为,应参与调查了解,并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。
第九条  协助各级党组织和辅导员、团委书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,协助选拔员工干部,指导和帮助员工党、团支部、班委会开展工作。注意培养员工的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,坚持每月至少二次的班会讲评制度,表扬先进、鼓励后进,总结班级工作。帮助员工制定适合本班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学习制度、卫生制度、考勤制度等,培养班级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结友爱、艰苦朴素、勤奋好学、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,引导员工创建一个良好有序的班集体。
第十条  关心爱护员工,密切联系员工,做员工的良师益友。经常与员工谈心,掌握各类员工的特点,做好个别教育工作。每周至少深入员工宿舍一次,了解掌握员工的课堂纪律、自习、考勤、生活、宿舍卫生以及体育锻炼等方面的情况,对员工思想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努力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。每学期至少向员工家长反馈一次该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,并根据需要,每学期至少与10~20位员工家长联络,及时将员工的状况通知家长,争取他们对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第十一条  积极协助学校及js金沙实施教学计划。采取定期听课制度,并建立听课档案,认真协助教务部门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促进任课教师教书育人;组织员工交流学习经验,改进学习方法,掌握班级学习和考试情况,帮助员工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做好员工选修科目、课外阅读和报考研究生的指导工作。督促员工干部或班委定期向办公室或教学秘书汇报员工考勤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保证教学正常进行。
第十二条  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、就业指导及推荐工作,实事求是地反映员工在校期间的表现,认真负责地向用人单位推荐员工;负责员工在校期间的总结鉴定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,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,在员工毕业后一周内归档完毕,送交指定部门,以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第四章  班主任应具备的条件
第十三条  自觉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,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。
第十四条 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员工工作,作风正派,工作踏实,尽职尽责,以身作则、为人师表,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第五章  班主任的考核和奖惩
第十五条  班主任考核内容包括:逐条比照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,考核工作实绩以及所负责班级的思想作风、组织纪律、学习成绩、卫生劳动、集体活动等情况。
第十六条  班主任津贴本着鼓励教职员工担任并做好岗位工作的原则予以倾斜,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共同承担,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学院核拨班主任工作津贴,由js金沙负责考核管理和发放:班主任津贴的发放,按每学期计发一次。
第十七条  学校每两年召开一届班主任经验交流及优秀班主任表彰会,对工作出色的班主任将授予“优秀班主任”称号,并从学校设立的“思想政治工作奖励基金”中给予一定奖励。
第十八条  对工作不负责,经考察不称职的班主任,应扣发班主任工作津贴。经教育帮助仍无转变的,由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后,及时免除其班主任职务,并做缓聘、待聘或解聘处理: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,要追究责任,并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第六章  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
第十九条  班主任在校员工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,全面管理协调工作由学院辅导员和团委书记负责。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由各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。各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自情况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。
第二十条  班主任在聘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脱离本班员工达一周以上者,应提前三天向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,并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协商,由个人推荐或组织指派其他人员代理履行班主任职责。
第七章 
第二十一条  本条例解释权在js金沙。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js金沙班主任工作条例
第四稿(征求意见稿)
第一章   
第一条 班主任是由js金沙聘任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负责员工班级建设最基层的管理者,是学校及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,是指导员工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的导师。
第二条 为保证班主任工作制度化、科学化,切实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,帮助员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及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,实行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章 班主任的设置
第三条 班主任队伍由专、兼职人员组成。兼职班主任可从基础课教师、专业课教师和专职政工、行政干部中选拔;专职班主任可以直接从高年级优秀本科生中选任,也可以由其他教师脱岗一定时期担任。班主任人选由各系推荐,经各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聘任,并将聘任结果报学校员工工作部备案。多年从事专职班主任工作者,根据工作需要,学院批准,可以流动到其他工作岗位。每一届班主任任期原则上任满三年或四年。
第四条 按学院自然班级和专业设置班主任。原则上每个员工班级(60人及60人以下)设置一名班主任。
第五条 班主任工作是青年教师基层锻炼的一条重要途径,刚毕业到学校工作的青年教师,必须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,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基层锻炼任务,考核不合格者作缓聘、待聘或解聘处理。
第三章  班主任工作职责
第六条 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执行校(院)党政的各项决定,组织和指导员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学好政治理论课和德育课,参加并指导员工的社会实践、生产劳动和班级的形势政策的学习。
第七条  在辅导员和团委书记的指导下,全面负责员工班级日常思想政治工作,根据校(院)统一安排,制定班级政治学习计划并进行必需的辅导,组织落实和考核检查,并结合形势对员工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教育工作,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开展理想、纪律、基础文明、民主与法制、劳动观点等教育,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思想教育,引导员工严格遵守纪律,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第八条  在辅导员和团委书记的指导下,认真做好员工班级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每学期员工个人素质综合测评工作,协助学校做好发放助学金或评定奖学金、推优工作和贷款工作以及特困和贫困员工的认定工作;协助学院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工作;对员工免修、降级、休学、复学和转学等提出意见;对员工中出现违纪行为,应参与调查了解,并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。
第九条  协助各级党组织和辅导员、团委书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,协助选拔员工干部,指导和帮助员工党、团支部、班委会开展工作。注意培养员工的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,坚持每月至少二次的班会讲评制度,表扬先进、鼓励后进,总结班级工作。帮助员工制定适合本班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学习制度、卫生制度、考勤制度等,培养班级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结友爱、艰苦朴素、勤奋好学、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,引导员工创建一个良好有序的班集体。
第十条  关心爱护员工,密切联系员工,做员工的良师益友。经常与员工谈心,掌握各类员工的特点,做好个别教育工作。每周至少深入员工宿舍一次,了解掌握员工的课堂纪律、自习、考勤、生活、宿舍卫生以及体育锻炼等方面的情况,对员工思想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努力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。每学期至少向员工家长反馈一次该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,并根据需要,每学期至少与10~20位员工家长联络,及时将员工的状况通知家长,争取他们对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第十一条  积极协助学校及js金沙实施教学计划。采取定期听课制度,并建立听课档案,认真协助教务部门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促进任课教师教书育人;组织员工交流学习经验,改进学习方法,掌握班级学习和考试情况,帮助员工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做好员工选修科目、课外阅读和报考研究生的指导工作。督促员工干部或班委定期向办公室或教学秘书汇报员工考勤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保证教学正常进行。
第十二条  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、就业指导及推荐工作,实事求是地反映员工在校期间的表现,认真负责地向用人单位推荐员工;负责员工在校期间的总结鉴定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,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,在员工毕业后一周内归档完毕,送交指定部门,以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第四章  班主任应具备的条件
第十三条  自觉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,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。
第十四条 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员工工作,作风正派,工作踏实,尽职尽责,以身作则、为人师表,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第五章  班主任的考核和奖惩
第十五条  班主任考核内容包括:逐条比照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,考核工作实绩以及所负责班级的思想作风、组织纪律、学习成绩、卫生劳动、集体活动等情况。
第十六条  班主任津贴本着鼓励教职员工担任并做好岗位工作的原则予以倾斜,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共同承担,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学院核拨班主任工作津贴,由js金沙负责考核管理和发放:班主任津贴的发放,按每学期计发一次。
第十七条  学校每两年召开一届班主任经验交流及优秀班主任表彰会,对工作出色的班主任将授予“优秀班主任”称号,并从学校设立的“思想政治工作奖励基金”中给予一定奖励。
第十八条  对工作不负责,经考察不称职的班主任,应扣发班主任工作津贴。经教育帮助仍无转变的,由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后,及时免除其班主任职务,并做缓聘、待聘或解聘处理: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,要追究责任,并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第六章  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
第十九条  班主任在校员工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,全面管理协调工作由学院辅导员和团委书记负责。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由各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。各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自情况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。
第二十条  班主任在聘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脱离本班员工达一周以上者,应提前三天向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,并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协商,由个人推荐或组织指派其他人员代理履行班主任职责。
第七章 
第二十一条  本条例解释权在js金沙。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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